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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主机采购邀请招标结果公示

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主机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邀请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主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HGGZY-ZCYQ2016-001
三、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六、项目预算金额:86.1万元
七、评标信息:
开标、评标日期:20165109:30
评标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厅
评标委员会成员:程静、张凯、徐强、王大勇、李建波
八、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南阳光丰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捌拾伍万捌仟元整(¥858000.00元)
九、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201646
十、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唐河县育英路
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0377-68966571
招标采购单位: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唐河县人民路南段195胡同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7-685135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101026
联系人:施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777553  15538730005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表示感谢。
本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