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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HGGZY-ZCGK2016-065
    招标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金额:563812.94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1220
    评标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林波、王瑞民、夏建焕、赵广明、康大宁
三、评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河南源通网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56805.00元           
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东路9号院10号楼1单元22层133号
法定代表人:尹静
联系人:胡军国       联系电话:13703710407
   

序号
分项名称
报价
1
警示教育基地二楼会议室音响设备
73136.00元
2
警示教育基地三楼会议室音响设备
82540.00元
3
九楼会议室音响灯光设备
401129.00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唐河县人民路中段195胡同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 0377-68513369 
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唐河县育英路
联系人:先生
电话:156706923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767712/0377-63727836
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6 
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项目采购公告于20161117日至20161124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评标结果公示期限:自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