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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唐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兴唐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环境评价区域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HGGZY-ZCCS2022-022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兴唐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环境评价区域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南阳自然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阳市文化路488

成交金额:2595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一标段)

项目名称:唐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兴唐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环境评价区域评估项目

采购内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号)要求及《南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文物勘探和环境评价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需要对唐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产业集聚区)区域内环境评价事项实施区域评估,对区域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进行统一监测评估,评估成果供区域内项目使用,单个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不再监测(特殊要求的除外),环境现状区域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现状、水文地质资料、资源和环境利用水平、环保基础设施现状、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现有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内容;完成产业集聚区环境评价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评审及符合报告审批单位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五、评审时间:202247

评审专家名单:周丽敏(组长)、程华芬、冉志海(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成交价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一标段代理费:人民币3893元。

七、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唐河县星江路南段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98229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河县新春北路住建局院内

联系人:孙葛 

联系方式:18837778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葛 

联系方式:1883777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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