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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廉洁政治的着力点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发布时间:2013-08-10
    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要目标,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它与贪污腐败是水火不相容的。其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质要求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
  从十八大报告,到1117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谈到反腐败,以“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的形象比喻发出告诫,腐败不除将导致“亡党亡国”的警示出现在前后两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讲话中,可谓振聋发聩,表明了中央对腐败的零容忍。反复强调建设廉洁政治,这是中国共产党直面自身风险挑战的表现,也是加强“纯洁性”建设的决心,更是对全党全社会的鼓舞。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我们一定要做到居安思危,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根据这一精神,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释放深刻信号
  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提出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可从五个方面入手:
  在指导思想方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也是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必须深刻理解、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形势、解决问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这个第一要义,贯彻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立场,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在职能定位方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中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实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必须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基础上,把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对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及时跟进、积极参与,切实做好服务、监督、保障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在工作方针方面,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是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重要原则。必须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把每项具体工作都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
  在实现途径方面,要坚定信心、加大力度,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搞好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正确分析和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坚定必胜的信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抓重点带一般、攻难点求突破,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才能使反腐倡廉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必须把反腐倡廉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通过深化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必须注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加强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运用,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在目标要求方面,要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要目标,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所谓廉洁政治,就是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政治上的清正廉明。它与贪污腐败是水火不相容的。其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质要求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目标是要实现干部清正,保证党员干部用权为公、执政为民;实现政府清廉,促使公共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实现政治清明,促进政治文明充分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妥善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牢牢把握八大工作着力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从以下8个方面牢牢把握工作着力点。
  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现在,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少数党员干部政治上是非不分、方向不明,甚至阳奉阴违、各行其是。针对这一现象,报告强调,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准确把握和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这6个“决不允许”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必须遵守的红线,任何时候都不可逾越。
  第二,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促使党员干部弘扬优良作风。
  当前,对我们党影响最大的,除了少数腐败行为,主要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多占住房等消极现象。如果说腐败行为是“重症”,必须下“猛药”进行救治,那么,作风问题就是“亚健康”状态,搞不好也会发展成“重症”,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此,报告强调,要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报告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即: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和完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各项制度,坚决纠正少数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行为;坚持求真务实,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坚持发扬民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开拓进取,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更加奋发有为、兢兢业业地开展工作,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第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是基础,是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思想保证。
  报告对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
  针对少数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漠视党纪国法甚至严重违法乱纪的现象,报告重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以及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利益;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有关规定。这些禁止性规定,既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规定,也是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制度保证。
  第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的集中体现,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突破口。
  报告强调,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完善并严格执行惩处行贿行为的相关规定。这些都充分表明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报告还对执纪执法机关进一步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提出了要求,强调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国()外办案合作和防逃追逃追赃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第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是保证。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反腐倡廉制度不够完善、有制度不严格执行等问题,报告强调,要结合制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坚决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又逐步扩展到了司法、金融、投资、工程建设等领域,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推进。报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治本抓源头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将体制机制改革的内容分类归并为“继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个层次进行表述,对每个层次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报告在总结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举措和要求,如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防治腐败,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等。这些新的举措和要求,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第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当前,一些权力集中部门和关键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主要是由于权力运行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为此,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继续深化制约监督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强调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反对个人独断专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形成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的作用;加强群众监督,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加强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开展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及时处理和回应新闻媒体及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报告还对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性提出了要求。
  第七,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对于消极腐败现象,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也最痛恨。只有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才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为此,报告强调要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以及村()委会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等制度;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健全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第八,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制度保障。针对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甚至带头搞腐败以致败坏一个地方风气的现象,报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欧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