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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推动信用信息应用,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市发改委公管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和清理工作两方面出发,对维护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秩序进行了规定。

    为切实降低招标投标活动交易成本,《通知》要求在部分工程项目试行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在全市工程建设活动中,推行以保函替代现金方式缴纳的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推行诚信企业免缴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在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凡是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通知》要求推行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常态化、推进招标投标标后金融服务、及时完整公开招标投标交易信息、完善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推动阳光交易,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

   《通知》明确进一步健全交易监管机制、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不断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